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0日 16时15分
成交人及各响应人: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的规定,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单位不能为同一家供应商。本项目的发包范围包括思学路(西兴路-冠山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同时规定本项目实行总承包,不得转包。故该招标项目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终止,后续重新招标,请各交易人自行关注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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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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