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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博夜景亮化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15: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2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2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点击查看9929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点击查看**路3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点击查看94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郑和中路1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菲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博夜景亮化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1)、删除《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审标准》中序号2条款的相关内容
2 | 企业资质 | 具有有效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分 |
(2)、调整《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审标准》中序号5条款(2)相关内容
5 | 人员配备 | 2、项目管理人员:人员中配备安全员、施工员(设备安装)的,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得2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12个月供应商为相关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分 |
(3)、调整《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审标准》中序号6条款相关内容
6 | 质量保修期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修期时间进行评审: 质量保修期两年或两年以下的,不得分;质量保修期三年的,得3分。质量保修期三年(不含)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多加4分。 | 7分 |
(4)、删除《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审标准》中序号8条款相关内容
8 | 获奖 | 自2022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承建的亮化工程获得地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的,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 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分 |
(5)、调整《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审标准》中序号9(1)条款相关内容
9 | 施工组织 设计方案 | 1、建设管理总体部署(12分): 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等健全、合理、规范、高效,内容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的得12分; 工程概述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8分; 工程概述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12分 |
2)、付款方式修改如下: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开工准备工作,驻地建设完成、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全部进场后15日历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5日历日内,支付至本项目合同价的80%;
(3)、承包人提交合格的完整竣工资料、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
(4)、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注:发包人支付合同款前,承包人需提供同等金额增值税合法发票给甲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更正日期:2025-02-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编号为JSTCC****点击查看41058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路321号
联系人:井老师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郑和中路118号1609室
联系人:孙萍、李菲、迟强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萍、李菲、迟强
电话:025-****点击查看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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