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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点击查看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1.2建设规模修改为:“本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0000.056㎡,由两个子地块A1、B1组成,其中A1:37675.555㎡为商务金融用地,B1:2324.501㎡为公用设施用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5008.03㎡,其中地上33500㎡、地下11508.03㎡;共分为A、B两区,其中A区为综合实验楼,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3.6m;B区为基础设施楼,地上1层(局部2层),建筑高度13.5m;单跨最大跨度7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约65100万元,其中:**工程费 34855万元。”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修改为:“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跨跨度47米以上(含本数)的建筑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三、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5年05月23日10时15分00秒(**时间)”,现修改为:“2025年06月03日10时15分00秒(**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四、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5年05月16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5年0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