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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县王团镇路灯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县王团镇路灯亮化工程****点击查看改革局以关于2024年度**县王团镇路灯亮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点击查看财政厅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2024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一批)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安装路灯1370盏,采用太阳能单叉路灯,沿道路单排排列,灯杆间距50m;**生产桥1座。
2.2建设地点:**县王团镇。
2.3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75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2025年8月18日,预计完工时间:2025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四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大沟沿村、罗河湾村、沟南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二标段:倒墩子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三标段:羊路村、吊堡子村、张家湾村、联合村、前红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四标段:东滩村、南村、李庄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0 08:00至2025-07-17 23:59(**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 址: | **县王团镇 | 地 址: | **市**区国贸新天地A座701室 |
邮 编: | 751300 | 邮 编: |
750000 |
联 系 人: | 吴芳 | 联 系 人: | 高莉、杨静、岳圆 |
电 话: | 178****点击查看4145 | 电 话: | 177****点击查看3442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县****点击查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3-****点击查看558。
202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