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灯组销售项目》磋商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按照二次报价,价高者得原则磋商评审。鉴于本次灯组销售磋商结果明显偏低,我司不同意意向购买单位承诺的意向购买价格出售灯组,本次《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灯会灯组销售项目》磋商失败。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我司提出。我司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磋商活动暂停。如对我司答复仍持有异议,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答复文件及投诉书,向我司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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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5011
联系地址:**市**区港湾街天后路88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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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