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志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志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10-08

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市**区**红乡志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市**区**红乡志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3 采 购 人:**市**区**红乡志成村集体经济组织

1.4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19,600.00元(含税金等一切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120盏,路灯单价1830元*120盏=采购预算219,600.00元。

2.2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送货,10日内安装完成。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款,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70%货款。(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发票明细须与本项目相关)。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其他:

1.本项目公告期内为踏勘时间。(因村里安装现场特殊,有高压线,有电话线,有大石头,进车困难,路比较窄等,影响安装的因素,供应商报名前可自行到现场实地勘察安装现场情况,成交后因安装现场等环境因素放弃成交,采购人有权扣除保证金。)

2.供应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如产品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3.作业现场配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要监督现场工作人员正确佩戴、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好临边作业防护措施和现场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项目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方自行承担责任。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意向供应商须是所供产品品牌生产厂商/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销商/代理商提供授权协议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需提供市级(含市****点击查看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中灯头检验符合GB/T24824-2009《普通照明用 LED 模块测试方法》的标准使用分布光度计测量样品的光通量;其中灯头检验符合执行标准 GB 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检测报告自带可查询二维码,上传检测报告。)

(4)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10日9:00至2026年10月13日16:00(**时间)登录**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详见公告附件)。

注:审核人选择“欧阳泓升”。(若审核人选择错误,导致项目报名不成功,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采购活动)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在项目网站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对公账户缴纳保证金,****点击查看银行支付、****点击查看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市**路支行

行 号:403****点击查看01555

账 号:9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950027

地 址:****点击查看岗区汉水路182号

电 话:0451-****点击查看0170

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备注摘要中项目名称过长可简写)

6 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17:00前。逾期未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视为其放弃成交,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6.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3项要求材料及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交由采购人审核。

6.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重新组织采购。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7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7.1 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7.2 减价幅度:1200.00元

7.3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4日9:30至2026年10月14日10:30

7.4 延时竞价周期:60秒

7.5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8 确定成交供应商

8.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重新组织采购。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9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意向供应商所提供货物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 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市**区**红乡志成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 址 :**市**区**红乡志成村

联 系 人:王学滨

电 话:159****点击查看8923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欧阳先生、乔女士

电 话:0451-****点击查看5379、****点击查看0170

举报投诉电话:0451-****点击查看0259

附件1:货物竞价-采购文件-26年新版.pdf

附件(2)
附件_636539525_402231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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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636539525_402231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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