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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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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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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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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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7:09

尊敬的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

****点击查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点击查看制定了《**县国家级非遗中型杖头木偶戏**巡演活动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国家级非遗中型杖头木偶戏**巡演活动项目

(二)项目所属年度:2025年

(三)项目所属分类:服务

(四)预算金额(元):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五)项目概况:**县国家级非遗木偶戏**巡演,主要依托**中型杖头木偶戏,在全县镇、村、景区、军营开展文化**演出。

二、项目采购实施计划

(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二)本项目是否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否

(三)采购包划分:不分包采购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五)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

(六)****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是

三、项目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县国家级非遗中型杖头木偶戏**巡演活动项目

1.预算金额(元):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元):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3.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4.采购品目:文化艺术服务

(二)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1.项目概述

**县国家级非遗木偶戏**巡演,主要依托**中型杖头木偶戏,在全县镇、村、景区、军营等开展文化**演出。

2.服务内容

供应商组织演出活动的场次不低于50场。

3.服务要求

(1)依托**中型杖头木偶戏,在全县镇、村、景区、军营等开展文化**演出,组织演出活动的场次不低于50场。

(2)节目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表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高的欣赏性。以国家级非遗**中型杖头木偶戏表演为主,融入歌舞、小品、快板等多种表演形式,传统保留剧目和新创剧目相结合。供应商自行策划并组织演出工作,若涉及舞台搭建、舞美设计、灯光音响等舞台设施的,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并保障能完全满足演出需要。

(3)服务对象为基层群众,每场观众数不低于150人次。

(4)供应商在演出期间需提供完善的场务服务。

(5)采购方协助供应商联系**县范围内镇、村等演出场地及水、电等场地服务。

4.其他要求:

(1)演出的计划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场次、节目内容、演员名单等)应报送采购人经核准后实施。

(2)供应商自行负责办理演出活动举办的相关审批及备案。

(3)供应商应做好演出实施方案、安全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4)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此次活动的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相关工作,并收集演出属地反馈信息等工作。

(三)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合同管理安排

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80日内。

4.合同履约地点:**县各镇、村等(具体以采购方任务分解表为准)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不涉及质量保证金

8.合同支付约定:

(1)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成交供应商完成总工作量的50%,并提供演出照片、演出回执单、观众满意度表等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成交供应商完成总工作量的100%,并提供演出照片、演出回执单、观众满意度表等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9.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方法:每场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根据演出照片、演出回执单、观众满意度表、观众人数及有关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方面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技术及质量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有关承诺、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

四、征求意见方式及期限

1.征求意见方式: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止。

3.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县重龙镇上**街41号

邮政编码:641200

联系电话:0832-****点击查看996

五、注意事项

1.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和具体建议内容。

2.****点击查看旅游局将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3.本征求意见稿的最终解****点击查看旅游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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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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