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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路项目交通设施、监控、照明工程(1标)专业分包招标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试) |
| 发布时间:None |
| 发布单位:****点击查看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点击查看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PPP项目总项目经理部交通设施、监控、照明工程(1标)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点击查看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PPP项目总项目经理部交通设施、监控、照明工程(1标)专业分包 机电业务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环路项目交通设施、监控、照明工程(1标)专业分包招标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机电业务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 。 建设规模:****点击查看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PPP项目交通设施、监控、照明工程(1标),详见施工图纸。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点击查看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PPP项目K19+280~K26+531段交通设施、监控、照明工程(1标) 。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交通设施、监控、照明工程(1标)拟招 1 家施工单位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1月 。 2.3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且与入库专业类别相一致。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点击查看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点击查看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点击查看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点击查看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点击查看.cn/ )进行报名,待招标人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采购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请于2026年 9月 28 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10 月19日10时00 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自治州**市**区铁南西大街与大板南路交叉口南80****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点击查看 地 址:**自治州**市**区铁南西大街与大板南路交叉口南80****点击查看中心 联 系 人: 寻江洪 电 话:176****点击查看9398 2026年 09月22日 ①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用原件彩色扫描。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自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合同协议书需用彩色扫描,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以上需明确特定管理人员(派驻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其他按工种类别及人员配备数量填写;管理人员应明确需具备的职业资格等级或职称等级,还应具有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材料。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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