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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开发区**港片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香山大桥桥下**空间活力改造工程) |
| 澄清 |
一、答疑部分
1、招标公告载明建设内容为"园林绿化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而编制说明中还包括"公园休闲绿地、人行景观栈桥、景观平台、户外露营地、运动健身场地、休息廊架、服务驿站、海绵城市"等。服务驿站(建筑面积约464㎡)、人行景观栈桥、户外露营地、海绵城市设施等是否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纳入,为何招标内容中未列明
答:编制说明中“公园休闲绿地、人行景观栈桥、景观平台、户外露营地、运动健身场地、休息廊架、服务驿站、海绵城市"等内容为各子项工程中的详细设计内容。
2、编制说明明确"本项目暂未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图纸没有审图章"。未审图图纸作为招标及报价依据,如开工前审图导致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工程变更程序调整合同价款及工期还是由投标人承担图纸未稳定的风险
答:如果后续施工,与本次招标图纸不一致的,须办理项目工程变更审批。
3、编制说明第6.1条"因10kv接入电源工程无图纸,本工程暂按设计量考虑,结算时按实结算";招标文件第14.1.1条约定"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实行总价包干"。10kV电源工程结算方式是否按实调整若可调整,请明确调整原则及上限;若不可调整,请明确无图纸部分的暂定工程量及风险分担方式。
答:无相关工程。
4、编制说明明确"未考虑暂列金额";但招标文件第五章及投标报价要求中均规定"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的相应金额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有暂列金额如有,具体金额是多少如编制说明确实未考虑,请明确清单中暂列金额项是否按"0"填报
答:本项目无暂列金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可不填写或填“0”。
5、招标文件第14.11条第2款"材料检测服务单位由招标人委托,但相关费用由承包单位直接支付给检测服务单位"。该检测费用是否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如已含在定额自检费中,为何还需投标人额外直接支付请明确检测项目范围、收费标准及费用上限。
答:预算价已经包含材料检测费,材料检测服务单位由招标人委托,但材料检测费用由承包单位直接支付给检测服务单位。
6、招标文件第14.8条要求"所有水泥搅拌桩必须配套安装智慧云自动监控系统";但编制说明及清单中未见水泥搅拌桩相关项目。本项目是否包含水泥搅拌桩工程(如排水工程支护)如有,请补充清单项目及工程量;如为漏项,该监控系统费用如何计取
答:配套安装智慧云自动监控系统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7、编制说明第3.3条"经现场勘察,拆除的旧栏杆为钢结构,考虑废钢回收"。废钢回收价值是否已在拆除费用中抵扣回收权归招标人还是投标人请明确残值处理方式。
答:废钢回收价值已经在拆除费用中抵扣。
8、编制说明"绿化养护期为12个月,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招标文件工期"150日历天"。12个月绿化养护期是否包含在150日历天总工期内如不在,养护期是否单独计取工期及费用竣工验收标准是否以养护期满为准
答:绿化养护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绿化养护期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9、招标公告排水管最大管径D700;编制说明第5.2条"室外排水检查井均按Φ1000考虑"。D700管道配套Φ1000检查井是否有设计余量要求如施工时按图集标准采用Φ700检查井,是否属于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Φ1000考虑。
10、投标承诺书约定"项目经理按照施工合同价万分之五/人﹒次,不高于50000元";第14.15条约定"施工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每人每次处罚人民币15万元"。同一事项存在两个处罚标准,请明确以何为准如以14.15条为准,投标承诺书中的万分之五标准是否作废
答:涉及项目经理变更的,两处罚则均需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款为本次招标特别加重违约处罚条款,且处罚金额不受其他条款限制。
11、第14.11条第4、5款出现"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迁移""学校及周边的市政设施"等表述。本项目为**公园改造工程,上述"学校"相关条款是否为模板套用未修改该条款是否适用于本项目如适用,请明确"学校"指代对象。
答:上述表述错误,以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分包"处未勾选允许或不允许(为空白);但第14.6条及投标承诺书中均提到"分包企业需经招标人同意"。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如允许,哪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以分包是否需要招标人前置书面同意
答:本项目允许分包,具体详见澄清部分。
13、招标公告"用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编制说明"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44万平方米"。请明确以哪个数据作为投标报价及施工组织的基准面积
答:按照编制说明为准。
14、编制说明工程概况中包含"海绵城市";但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中未提及。海绵城市设施(如透水铺装、雨水花园、调蓄设施等)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如在范围内,请补充相应清单项目及技术标准。
答:海绵城市有相应清单项目。
15、土、石方弃置、外购土方统一按5km计取结算不调整,但现场**、同兴水闸周边无就近弃土场,实际运距远超5km,该风险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是否合理,设计变更是否可调整土石方运距单价
答:运距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16、绿化养护期12个月,预算内养护子目仅基础养护,图纸含苗木补植、病虫害专项治理、季节性修剪、灌溉系统维保,养护相关增量费用是否含在投标总价内,后期能否签证增补
答: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17、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主材品质不低于预算参考品牌,但未发布预算主材品牌清单,缺少各分项(苗木、铝镁锰屋面、真石漆、给排水管材、照明灯具)限定品牌表,投标报价无法精准测算材料价差,请统一提供主材品牌清单;
答: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18、竣工结算核减率>5%扣减3%违约金,财政审核周期长达8个月,若核减原因为预算编制漏项、图纸设计矛盾而非施工单位高估冒算,是否免除该违约金
答: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客观编制结算书,不应该存在高估冒算的行为,如涉及预算书和设计图问题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9、缺陷责任期未明确时长,仅留3%质保金,绿化、建筑防水、电气照明、桥梁钢结构各分项质保年限不同,质保金是否分阶段返还(绿化养护期满单独退还对应质保比例)
答:全部分项的质保期到达后,一次性返还项目3%质保金。
20、所有变更价款按中标价/预算价同比例折算,但绿化苗木、新型照明、水闸改造无对应预算子目时,计价依据是**现行定额还是**市信息价,主材价波动调整规则未明确,请发包方明确;
答:计价依据、主材价波动调整规则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1、水岸商驿、服务驿站均为单层公共配套,图纸外墙采用米白色铝板、真石漆、木纹铝合金组合,但未提供材料厚度、涂层标准、样品封样要求,预算无对应高端装饰子目,价差风险如何处理
答: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22、4座水闸(玻璃围、**、**、同兴)为原有建筑翻新,图纸仅标注拆除原有瓷砖、重做真石漆,未明确原有墙体结构是否需要加固;若现场墙体风化、空鼓超设计预估,加固费用是否签证增补
答:施工期间,如建设单位确定需要实施加固,办理工程变更流程后实施。
23、所有驿站卫生间设置无障碍厕位、抓杆、紧急呼叫按钮,图纸仅大样示意,未明确洁具、五金品牌档次,预算卫生间子目单价偏低,是否调整子目单价
答: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24、屋面采用铝镁锰瓦,图纸未标注板材厚度、保温层厚度、防水垫层构造,屋面大阶梯为上人屋面,防滑、防水加强层设计缺失,请补充完整屋面构造节点图;
答:图纸补充铝镁锰瓦厚度,上人屋面不做改造。
25、绿化养护12个月,但驿站屋面种植、屋顶绿化图纸无排水、阻根层构造,后期渗漏维修责任划分不清晰,养护期渗漏维修费用由哪方承担
答:投标方承担,驿站屋面涉及做绿化种植。
26、图纸多处标注“专业公司二次设计”(幕墙、发光字、钢结构楼梯),二次设计费、深化施工费是否包含在现有预算中,招标阶段能否提供二次设计参考图纸
答:由专业生产厂家深化生产安装,不含二次费用。
27、水闸改造拆除原有屋面女儿墙,拆除产生建筑垃圾外运距离图纸无说明,是否同土石方5km运距统一计价
答:是的。
28、室内涂料为A级无机防火涂料,图纸无防火检测指标要求,预算普通内墙涂料子目是否需要替换防火涂料子目
答:若有室内施工相关内容,以设计补充说明为准。
29、项目西起**水闸、**同兴水闸,总长1.9km**步道、绿化,总图仅示意苗木分区,无完整苗木清单(品种、胸径、冠幅、种植密度),预算苗木子目数量与图纸是否匹配,缺苗、错苗能否调整价款
答:有完整苗木清单。
30、江园路、平台铺装多种规格石材、透水砖,图纸无详细铺装分格、厚度、垫层构造,预算铺装子目构造简化,现场加厚垫层是否签证
答:预算已按图考虑铺装子目所有内容。
31、垃圾收集点、休憩座椅、景观小品仅总图示意,无结构大样,预算未包含小品制作安装费,是否漏项
答:休息坐凳为整石,大样有做法;小品由厂家安装。
32、土方造型大面积堆坡,图纸无精准等高线,现场堆方量与预算土方量偏差超 ±10%是否允许调整造价
答:景观园建图纸有堆坡等高线。
33、给水最大DN100、排水D700,**沿线现状市政管网接口位置、管径、水压无图纸说明,接驳开挖、破路修复费用是否计入总价
答:**沿线暂无市政管网。
34、配电箱、电缆井沿堤岸布置,图纸无基础、防水大样,地下电缆穿堤防水封堵做法缺失,是否能请补充节点
答:电气图纸有电箱、接线井基础大样。如需穿堤根据实际补充。
35、桥下空间钢结构观景平台、大楼梯结构图纸,未提供防腐防火涂层设计,防火涂料厚度、耐火极限未明确,是否增补结构防火子目
答:观景平台钢结构图纸已有防腐防火涂层设计,详见设计说明。
36、招标文件第35页,履约担保9.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提交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疑问:能否修改为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
答:不作修改。
37、根据招标文件1.4.2条约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在合同履约阶段的收款及开票方式是“分别开票、分别收款”吗
答: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38、根据招标文件9.4.1条约定:该工程项目有10%预付款, 按照《****点击查看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点击查看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项,收取预付款时,原则上应当开具不征税预付款发票(税率栏标注“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完税发票;只有当预收款对应的经营业务已经实际发生,或者纳税人选择先开具发票时,才应开具完税发票。请确认预付款是否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按照税务相关规定执行。
39、招文要求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17.5%,****点击查看住建局****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报价上限值规定,市政道路工程上限值应为下浮10%,是否可按发文调整
答:招标投标报****点击查看区管委会批复,因此,本次招标不作修改。
40、招标文件11页,“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月6日”正常总工期不算开工日期当天,若不算开工当天,2026 年8月10日 至 2027年1月6日共计149日历天,请核准是否计算错误
答:计划开工及计划竣工日期为暂**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可根据计划工期按实际情况编排进度计划,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为准。
41、招标文件13页,1.11条款未勾选是否允许分包条款,建议勾选
答:本项目允许分包,具体详见澄清部分。
42、招标文件31页,“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人员要求、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是否需要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拟格式的响应承诺书
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一)投标承诺书”即可。
43、招标文件86页,“(一)投标承诺书”中“施工工期: 日历天”是否空格处只需填“150”或按招标文件11页问题的修改建议修改后的某个数字即可
答:填写总工期即可。
44、**专业是否符合市政类专业职称要求
答:符合要求。
45、建筑工程与设计(道路与桥梁)专业是否符合市政类专业职称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
46、工程师专业:给水排水施工,是否满足技术负责人要求专业要求
答:符合要求。
47、根据住建部资质指引,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办理中所需要的市政类职称专业含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使用结构工程专业职称,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符合要求。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1分包修改为:
| 1.11 | 分包 |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经招标人同意可分包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分包相应专业的资质。 |
三、补充说明
本项目施工合同格式已随本答疑及澄清文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在中标信息发布至合同签订期间,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同洽谈。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