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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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省**市**区潇湘南路一段368****点击查看广场D、E座409 | 单价:655,200.00元 | 92.34 |
合同包1(**北路(长河路-福元路)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北路(长河路-福元路)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1、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 2、本项目主要设计的内容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投资估算等。 3、设计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和现 场服务工作,设计范围为结合现状地形条件及规划资料合理确定成交供应商案,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投资估算等相关专业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成交供应商开展设计前须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片区规划、周边土地开发情况合理选择成交供应商案。 (2)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技术交底、监测方案编制、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 (3)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4)设计采购文件中相关规定内容。 | 1、项目团队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备满足完成设计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团队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景观专业负责人1人,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加人员。与工作进度相关的人员必须确保按时到位。团队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原则上要求拟派服务人员与履行合同人员一致,不得替换;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2、成交供应商应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在设计各阶段及项目施工期到现场服务。成交供应商各专业负责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时间进度要求到本项目所在地配合现场施工,各专业负责人应在采购人项目部提出现场配合的要求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对于不能现场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在72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尽可能短时间内给予解决,以最终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基本原则。 3、供应商自行配备办公设备以保证服务工作的需要。 4、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办理拟派服务团队人员相关社会保险,加强服务团队人员的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教育,服务期间由供应商负责拟派人员有关社保、医疗、薪酬、工作风险等问题,采购人概不负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具体根据采购人进度要求提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55,200.00 |
程焰兵(采购人代表)、蒋伟、文晓银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7452元。(含评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45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合同包1(**北路(长河路-福元路)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点击查看 | 通过 | 通过 | 92.34 | 1 | 1 |
****点击查看**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45 | 2 | 2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5.83 | 3 | 3 |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东二环三段279号
联系方式:0731-****点击查看0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伍家岭街道栖凤路486号凯乐微谷A座11楼1105房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904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杰夫、廖政、刘主
电话:158****点击查看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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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