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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室内照明灯具 | 护眼灯 | 海康威视/大华/宇视 | 详见技术指标 | 个 | 220 | 否 | 是 | 是 | 1.防眩方式 透镜+ 扩散板+电镀格栅防眩2.蓝光 无危害(RG0)3.色温 5000±250K4.显色指数 Ra≥90(R9>60)5.功率因数 >0.956.使用寿命 5万小时7.消耗功率 36W(128×1W/LED模块)8.光效 ≥90 lm/W9.尺寸 1195×295×75(mm) 10.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40070》标准通过教室灯具青少年近视防控分级五星认证。(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11.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T 13379》标准通过教室优选照明设备分级认证。(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12.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T 5700》标准测试教室现场光环境,教室(课桌面)最大与最小融合照度之比≤10。(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13.为保证设备正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10-12需提供检测报告,提供的检验报告(报告的检测检验日期需距离本项目开标时间三个月或以上),供货时采购单位对产品进行检验(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如与投标文件参数不符,拒绝接收,认定中标供应商未实质响应项目需求,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专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排技术人员负责上门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1.防眩方式 PC透镜+格栅防眩2.蓝光 豁免级(RG0)无危害3.色温 5000±200K4.显色指数 Ra≥90(R9>60) 5.功率因数>0.956.消耗功率 36W7.光效 ≥80 lm/W8.尺寸 1235×70×50(mm)9.使用寿命 5万" 10.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40070》标准通过教室灯具青少年近视防控分级五星认证。(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11.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T 13379》标准通过教室优选照明设备分级认证。(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12.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T 5700》标准测试教室现场光环境,教室(课桌面)最大与最小融合照度之比≤10。(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13.为保证设备正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10-12需提供检测报告,提供的检验报告(报告的检测检验日期需距离本项目开标时间三个月或以上),供货时采购单位对产品进行检验(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如与投标文件参数不符,拒绝接收,认定中标供应商未实质响应项目需求,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专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排技术人员负责上门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吊杆只支持长度在1.2米及以内;超过1.2米,成本会增加。 |
供应商报价详情
排名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特殊标识 | 排名价(元) | 实际报价(元) | 小微企业生产 | 报价清单 |
1 | 成交 | ****点击查看 | 108240.00 | 108240.00 | 否 | ||
2 | **市龙****点击查看商店(个体工商户) | 108900.00 | 108900.00 | 否 | |||
3 | **市****点击查看**经销处 | 109340.00 | 109340.00 | 否 | |||
4 | ****点击查看**公司 | 109780.00 | 109780.00 | 否 |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1 | 护眼灯 | 海康威视 / | 220 | 492.00 | 108240.00 | |
总报价(元) | 108240.00 |
1 | 护眼灯 | 海康威视 / | 220 | 495.00 | 108900.00 | |
总报价(元) | 108900.00 |
1 | 护眼灯 | 海康威视 / | 220 | 497.00 | 109340.00 | |
总报价(元) | 109340.00 |
1 | 护眼灯 | 海康威视 / | 220 | 499.00 | 109780.00 | |
总报价(元) | 1097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