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定点保管服务采购公告

江宁区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定点保管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9-05

招标详情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联系人联系人8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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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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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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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区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定点保管服务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26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区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定点保管服务

预算金额:518.600000万元(采购包1:331.100000万元;采购包2:16.200000万元;采购包3:41.100000万元;采购包4:29.700000万元;采购包5:21.100000万元;采购包6:29.500000万元;采购包7:49.9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次招标按《关于收取违章车和事故车保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字〔2019〕105号)保管费收费标准设置最高限价(单价),详见招标文件,超过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定点保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号

中队名称

中队地址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分包一

**中队、****点击查看中队、****点击查看中队、南站中队

**省**市**区金箔路449号

**市**区百家湖大街33号

**市**区泉东路28号

**市**区宏运大道

331.1

供应商必须按分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多个分包,最多中1个分包。

分包二

汤山中队

****点击查看派出所西南

16.2

分包三

**中队

**市**区**街道盛安大道640号

41.1

分包四

谷里中队

**市**区牛首大道66号

29.7

分包五

横溪中队

**市**区横禄路与横云北路交叉路口

21.1

分包六

湖熟中队

**市**区虹南路53号

29.5

分包七

禄口中队

**市**区天禄路788号

49.9

本项目共分为7个分包。(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可以参加所有分包的招标,最多中1个分包;开评标顺序为: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七。

工作内容:本项目为**区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定点保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为规范我区道路交通事故、违法扣留的涉案车辆保管处置工作,需在**区行政区域内选定多家拥有面积不低于3500㎡的****点击查看停车场地,****点击查看中队扣留涉案车辆保管服务的供应商,该停车场地不得停放涉案车辆以外的车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7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7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区行政区域内拥有面积不低于3500㎡的****点击查看停车场地(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26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注:(1)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供应商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点击查看.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点击查看230633ce9.html

6.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本级)

单位地址:**市**区天印大道2020号

联系人:施文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1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龙眠大道568号MAX科技园9幢B座

联系人:庞立贤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立贤

电话:186****点击查看0317


附件(1)
JSZC-320115-NJLX-G2025-000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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