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乐岛项目定波南北闸改造-亮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国乐岛项目定波南北闸改造-亮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点击查看审批局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 以关于国乐岛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澄行审投建【202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乐岛项目定波南北闸改造-亮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街道锡澄运**、闸桥**南、五星**。
2.1.2建设规模:南闸、北闸、亭子亮化照明灯具及配套智能控制设备的安装。
2.1.3合同估算价:约 100.88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7 月 27 日,
竣工日期:2025 年 8月 30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 自 2023 年 7 月 9 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4 年 7 月 9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年 4 月 9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标行政监督本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7 月 9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年 7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
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ggzy/zhjyxz/index.shtml)”使用“** CA 数字证书”会员系统登录获取。
4.3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票或汇票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
5.3电子保函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ggzy/zhjyxz/index.sh tml)发布。
(1)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n/ggzy/)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2)若CA无法登录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本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招 标 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市建设大厦14楼、**市**中路8号
邮 编:214400
联 系 人:李峰、李望涛
电 话:0510-****点击查看0709、0510-****点击查看503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路55号西单元八楼
邮 编:214400
联 系 人:史雪锋
电 话:0510-****点击查看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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