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山东高武项目询价公告

照明设备-山东高武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6-11

招标详情

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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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照明设备-**高武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11 13:53:00
公告
公告标题:
照明设备-**高武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内容:

**至**高速公路**至**段机电工程集成施工项目(照明设备)公开单一来源公示

(方案编号:****点击查看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点击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照明设备采购进行公开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路线起自**县张坊镇孔家村南侧京沪高速,设枢纽互通与京沪高速连接,与拟建的**至**高速公路终点顺接,向西南经**县、**县、**区、**县,至**县红庙村西北设置枢纽互通与京台高速公路相接。项目全长57公里,全线设大桥4座、中桥35座、小桥38座、涵洞134道;互通立交7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5座),分离式立交6座、通道54道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7米。机电工程包括全线范围内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收费广场照明系统、通信管道及收费土建等集成施工。

2.2项目工期:3个月

2.3项目地址:**省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按项目供货节点结算。

4.2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现金电汇)的方式支付。

(2)按照项目实际需求,以项目部发出的正式订货通知为准供货、支付。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按照每批次订货通知中设备材料的数量,支付该批次含税总额的10%;

到货款:每批次设备材料到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次含税总额的40%,即支付至该批次含税总额的50%;

调试款:每批次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次含税总额的30%,即支付至该批次含税总额的80%;

交工款: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的供货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完成计量和结算后,根据双方的结算合同,支付至结算合同总额的97%;

质保金: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根据双方的结算合同,付清余款,即支付至结算合同总额的100%。缺陷责任期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24个月。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本项目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27类设备材料需要在《设备选型推荐表》中的品牌进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上报设备唯一品牌。本次采购的照明设备设备上报的唯一品牌为“德洛斯”牌,经市场调查,由厂家直接参与本项目,故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限

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6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建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7047

附件列表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单位
1
市政照明用灯具
160W LED灯具
2
市政照明用灯具
12米低杆灯(2X160W)含灯杆内电器、辅材等
3
市政照明用灯具
15米低杆灯(3X160W)含灯杆内电器、辅材等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