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磨店职工综合实训基地搭建零星改造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市轨道交通磨店职工综合实训基地搭建零星改造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11-20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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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3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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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轨道交通****点击查看基地搭建零星改造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市轨道交通****点击查看基地搭建零星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市轨道交通****点击查看基地搭建零星改造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石塘镇石塘区银桥街26号B幢11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拾贰万叁仟柒佰肆拾肆元贰角壹分(723744.2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 **市**路17号

联系人: 唐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905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许良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253、****点击查看3831

公示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点击查看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288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pdf

附件(2)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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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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