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屋村一河两岸景观灯工程”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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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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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照明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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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屋村一河两岸景观灯工程”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6-10-15 16:09

关于“杜屋村一河两岸景观灯工程”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

由****点击查看负责建设的“杜屋村一河两岸景观灯工程”(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于2026年10月09日在****点击查看服务所(http://www.****点击查看.com/)经****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中德****点击查看公司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违规参与本次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5 条否决投标的规定,第5.5.18款,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时,同时参与其他在**市公共**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正处于开标、评标阶段等未得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项目;或存在已签订工程合同等其他导致不能正常受理本工程业务的情形。质疑依据:在参与本标段投标的同时,**中德****点击查看公司同时使用同一项目负责人“李小兰,注册号川2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489”参与了“**2026年度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奖补建设项目”并且为中标供应商的情况。

经我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核查,核实存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李小兰,注册号川2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489)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10.2.4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确保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承接工程业务的要求,否则后果自负。对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发现的,拒绝其投标;在资格审查环****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的,与中标人协商解决或者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异议事项成立。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5 条否决投标的规定,第5.5.18款否决其投标。经招标人及监督部门讨论决定,取消**中德****点击查看公司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规定,经监督部门同意,招标人决定对本工程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说明。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监督部门:**市望****点击查看建设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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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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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照明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照明供应商 1 个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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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照明设备, 中标 8次, 占比 88.89%
重点地区: 贵州, 中标 4次, 占比 44.44%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198.12 万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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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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