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杨庄小学多功能报告厅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杨庄小学多功能报告厅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10-09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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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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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多功能报告厅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多功能报告厅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点击查看基地A栋四层415室

中标(成交)金额:1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点击查看多功能报告厅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海康威视、智文、ELOG

规格型号:播放系统InfoCom ShowOS、屏体框架制定、灯控台EL-192

数量:1套、1套、1台

单价:9000元、10000元、3600元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和园小区11栋2单元104室,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587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杨庄乡

联系方式: 段校长 180****点击查看6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和园小区11栋2单元104室

联系方式: 徐工 187****点击查看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