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洼路红绿灯和绿化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后洼路红绿灯和绿化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7-01

招标详情

盱眙县天源永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1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17条

立即监控

后洼路红绿灯和绿化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稿时间:2025-07-01

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就后洼路红绿灯和绿化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后洼路红绿灯和绿化采购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万元

最高限价:57万元

招标需求:后洼路红绿灯和绿化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可任选以下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加盖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

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加盖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加盖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加盖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行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点击查看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点击查看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每天上午8点30至11点30,下午2点至5点(双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携带以下资料到**县新海大道23号,并领取磋商文件,联系人:裴闯,联系电话:0517-****点击查看0090文本费3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报名或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7月11日15点00分

地点:**县新海大道23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1日15点00分

地点:**县新海大道23号(****点击查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70%,出****点击查看交警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下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每次付款需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十里营大街中央御景园A15-101

联系方式:冷峻

电话:195****点击查看660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新海大道23号

联系方式:裴闯

电话:0517-****点击查看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闯

电话:0517-****点击查看0090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