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1组—16组主要路口安装路灯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1组—16组主要路口安装路灯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发布于 2025-09-15

招标详情

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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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丽春镇碧鸡村

1组—16组主要路口安装路灯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碧鸡村1组—16组主要路口安装路灯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碧鸡村1组—16组主要路口安装路灯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1组—16组主要路口安装太阳能路灯约20盏。 3.发包范围:所有具有太阳能路灯及配件销售及安装或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主体均可参与,不接受自然个人报名;

4.实施地点:**市丽春镇碧鸡村;

5.发包单位:****点击查看

6.资金来源:2025****点击查看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及村民自筹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2万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9.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测评,直至整改到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信誉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7:00(节假日除****点击查看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联系人:谢老师,电话:180****点击查看1619。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施工企业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鲜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项目发包总金额的3%保证金(向上收整至百元)人民币13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碧鸡村1组—16组主要路口安装路灯项目协议》后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点击查看银行**丽春支行(凭****点击查看委员会开具票据);

户名:****点击查看

账号:0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0004136;

款项来源填写为:碧鸡村1组—16组主要路口安装路灯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下午17:00。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5年9月25日上午10:00。

2.评审会地点:****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2份。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等相关证件;②.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鲜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④.信誉、财务及业绩证明;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书封面需加盖公章,编制人员需在封面盖章并签字)。⑥.缴纳项目保证金凭证。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9日。

村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180****点击查看1619。

****点击查看办公室电话:028-****点击查看6068。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点击查看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市丽春镇碧鸡村

1组—16组主要路口安装路灯项目

评审会发包办法


为保证碧鸡村1组—16组主要路口安装路灯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钱寿远、仲远秋、**成、邓雪、任丽萍(共5人,其中:****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1人 ,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居民代表3人****点击查看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点击查看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评审实行现场开标,由业主指定人员对标书有效性进行审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的报价低于该项目评审会发包控制价90%,并且低于所有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有效投标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则评审会发包申请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三)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四)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申请参加竞选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等相关证件;②.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鲜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④.信誉、财务及业绩证明;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书封面需加盖公章,编制人员需在封面盖章并签字)。⑥.缴纳项目保证金凭证。

(三)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需交1300元保证金方能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将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无息),中选单位的评审会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村级专户),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项目报价、施工组织、项目质量、项目期限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标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点击查看社区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在确认****点击查看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选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开展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10月至12月。

七、本次项****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居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