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平昌县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教室视觉环境改造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平昌县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教室视觉环境改造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4-11-05

招标详情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人联系人7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6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1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幼儿园)健康教室视觉环境改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3.2.技术要求LED黑板灯:“▲2.LED黑板灯功率≤40W,整灯长≥1000mm;灯具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防眩格栅出光口内径尺寸不大于20x20mm且具有≤2°倾斜角度,主体为铝型材;为方便施工安装,灯体背部采用免螺丝紧固吊杆的结构设计。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更正为:“2.LED黑板灯功率≤40W,整灯长≥1000mm;灯具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防眩格栅出光口内径尺寸不大于20x20mm且具有≤2°倾斜角度,主体为铝型材;为方便施工安装,灯体背部采用免螺丝紧固吊杆的结构设计。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技术规格书复印件。”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3.2.技术要求LED黑板灯:“4.为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50%光束角或1/2峰值光强夹角在C0-180面限于108°±2°;在C90-270面限于59°±2°。”更正为:“▲4.为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50%光束角或1/2峰值光强夹角在C0-180面限于108°±2°;在C90-270面限于59°±2°。”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指标:“除实质性技术指标外,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的得满分30分。”更正为:“除实质性技术指标外,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的得满分2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新平街东段19号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9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黄家沟世界风味美食街3幢3层302号

联系方式:0827-****点击查看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27-****点击查看660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0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