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至4月7日下午14:00(开标时间同上)。
2、本澄清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澄清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其余未变动条款以原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