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满足投标人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范围内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规模较大,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4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1.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31.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采购。具体落实方式、份额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明确。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