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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第三期合同能源管理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1万元
最高限价:5.81万元。
采购需求:
**市2023年第三期合同能源管理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北环高架、西三环高架、三环东路高架、迎宾大道高架等46条道路12216盏路灯,本项目对其照度、节电率、节电量及节电效益进行检测考核,并出具检测报告。根据现实计量以****点击查看要求为准,按年度结算。
检测考核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提交响应材料要求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或**省经信委、发展改革委公布的项目节能量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或具有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中国****点击查看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包括照度、节能量。
4.资质证书、资质能力附表等相关文件;
5.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方式:自本公告附件链接下载。
售价:0.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5:00(**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08-15 14:30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三楼会议室
六、检测考核内容、方式和要求
1.检测考核内容:
**市2023年第三期合同能源管理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照度、节电率、节电量及节能效益统计考核,对照度、节电率、节电量及节能效益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核实、登记并提供考核结果报告。
2.考核的要求:
最终具体考核项目及数量为北环高架、西三环高架、三环东路高架、迎宾大道高架等46条道路12216盏路灯灯具实施节能改造后对灯具照度、节电率、节电量及节能效益检测考核,根据现实计量以****点击查看要求为准,按年度结算。
其中:
2.1平均照度(lx)维持值和照度均匀度,需符合CJJ 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详见下表
级别 | 道路类型 | 路面照度 | |
平均照度(lx) 维持值 | 均匀度最小值 | ||
Ⅰ | 快速路、主干路 | 20/30 | 0.4 |
Ⅱ | 次干路 | 15/20 | 0.4 |
Ⅲ | 支路 | 8/10 | 0.3 |
注:
a)上表适合于**照明工程与改造照明工程。
b)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30%。
c)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d)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
2.2节电计算方法:
(1)由甲方招标选定的具有国家相关质资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对节电率、节电量及节电效益进行检测、核实、登记。
(2)节电率 (%)=(1-改造后用电量/改造前的用电量)×100%。
(3)节电量=实际功率变化×实际亮灯时间。
(4)年度总节电效益=节电量×供电公司实时电价。
(5)中标人年节能返还费用=年度总节电效益×投标人所报节能分成返还比例。
(6)项目实施期间产生路灯增减、迁改等用电设施用电量变化在计算节电率、节电量及节电效益时按实际变动情况予以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马文军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2308
地址:****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郭庄路
联系人:马文军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2308
附件:**市2023年第三期合同能源管理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