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邱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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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真武镇 | 村(社区) | 邱墅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09-19 |
项目类型 | 一事一议 | ||
预算总额 | 340307.91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村集体资金 | ||
项目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质保期:1年。 | ||
项目描述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真武镇邱墅村主干道路灯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真武镇邱墅村。 3、工作内容:邱真路(邱家桥至永圣北四叉口)计2110米;****点击查看船厂至陆厦组)计1536米;小工厂路(永圣南四叉口向西向北至永配电房处)计477米;高桥北路(高桥桥北至三叉口)计88米;**社路(跃进**宝户向西至四叉口)计323米;池田路(**定户向西至四叉口)计310米;村部路(家宝熟食店向西至居维亮户再向南至烘干房南三叉口)计300米;****点击查看广场计146米,总计5290米。按照问隔35米一盏,共需150盏路灯,其中100WLED6米高杆太阳能路灯141盏,LED单臂太阳能路灯100W共及9盏。另外需拆除原高杆路灯47盏。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质保期:1年。 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7、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待质保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工程保修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本工程预算价:340307.91元,最高限价为272246.33元,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9、结算方式:工程决算价格以最终区级审计验收为准。 10、竞价方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名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报名人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
补充说明 | 祥见首页公告栏 |
报名时间 | 2025-09-26 09:00至2025-09-26 16:00 | ||
报名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地址:**市**区**路82号)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09-26 16:00 | ||
交易时间 | 2025-10-10 10:00 | ||
交易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地址:**市**区**路82号) |
标段描述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真武镇邱墅村主干道路灯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真武镇邱墅村。 3、工作内容:邱真路(邱家桥至永圣北四叉口)计2110米;****点击查看船厂至陆厦组)计1536米;小工厂路(永圣南四叉口向西向北至永配电房处)计477米;高桥北路(高桥桥北至三叉口)计88米;**社路(跃进**宝户向西至四叉口)计323米;池田路(**定户向西至四叉口)计310米;村部路(家宝熟食店向西至居维亮户再向南至烘干房南三叉口)计300米;****点击查看广场计146米,总计5290米。按照问隔35米一盏,共需150盏路灯,其中100WLED6米高杆太阳能路灯141盏,LED单臂太阳能路灯100W共及9盏。另外需拆除原高杆路灯47盏。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质保期:1年。 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7、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待质保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工程保修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本工程预算价:340307.91元,最高限价为272246.33元,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9、结算方式:工程决算价格以最终区级审计验收为准。 10、竞价方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名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报名人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000.00 | ||
最高限价 | 272246.33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汤永才 | 联系电话 | 138****点击查看8336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