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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自然资(建)示字〔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点击查看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位置 | 项目名称 | 规划情况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区三角镇中环路以南 | ****点击查看调度中心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U12);容积率≥2.0,≤3.0;建筑密度≤30%。其余相关指标要求按照《**区三角镇彬芳大道南以东中环路以南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编号:****点击查看)执行。 | 27190平方米(面积以最后供地为准)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50年 |
二、公示期限
公告期为30天(即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
三、申请方式
需要使用公示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25年10月16日18时前,向****点击查看提出意向用地书面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查看自然**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联系地址:**市**区华南大道29号
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点击查看330
联系人:谢先生
五、其他事项
1、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点击查看政府批准后,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3、本公示信息在****点击查看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zwgk/zfjg/szrzyj/)予以发布。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