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库房防爆通风照明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库房防爆通风照明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7-17

招标详情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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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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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防爆通风照明改造项目

(重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以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库房防爆通风照明改造项目服务商,使用单位是****点击查看,招标人并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欢迎具备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需要选定库房防爆通风照明改造项目服务商,项目金额控制在19万元内。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并有意参加的,请于2026年7月23日17时前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招标人(招标联系人:缪先生150****点击查看8691

),招标人确认投标资格后,给与本招标文件电子文件,逾期的将予以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时3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省**市溪柄镇黄兰村坑里路15号(****点击查看 吴先生收 151****点击查看5181)。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邮件、微信等形式通知所有回传投标回执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至新的截止日期。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按价格从低到高依次排序,选取价格****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价格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3.若最低价格相同,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地 址:**省**市溪柄镇黄兰村坑里路15号

邮 编:355000

联系人:

陈先生 173****点击查看7183

吴先生 151****点击查看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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