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溪村安全设施及照明工程项目招标邀请书

芹溪村安全设施及照明工程项目招标邀请书

发布于 2026-11-03

招标详情

清流县余朋乡芹溪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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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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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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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芹溪村安全设施及照明工程项目

致:1、****点击查看**公司2、**省**县****点击查看公司3、****点击查看**公司4、****点击查看**公司5、****点击查看公司6、****点击查看**公司7、金光道****点击查看公司8、****点击查看**公司9、****点击查看公司10、****点击查看**公司11、****点击查看**公司12、**巴洛****点击查看公司13、****点击查看**公司14、****点击查看**公司15、**鑫****点击查看公司16、****点击查看公司17、****点击查看公司18、****点击查看**公司19、****点击查看公司20、**恒****点击查看公司21、****点击查看**公司22、福****点击查看公司23、福****点击查看公司24、****点击查看**公司25、****点击查看公司26、****点击查看**公司27、****点击查看**公司28、****点击查看**公司29、中闽启越****点击查看公司30、**省****点击查看公司31、****点击查看**公司32、****点击查看**公司33、**兴****点击查看公司34、****点击查看**公司35、**安城****点击查看公司36、****点击查看**公司37、福****点击查看公司38、****点击查看公司39、****点击查看**公司40、****点击查看**公司41、**省****点击查看公司42、**鑫****点击查看公司43、福****点击查看公司44、中连鼎中(福****点击查看公司45、****点击查看**公司46、****点击查看**公司47、轩卓****点击查看公司48、**县****点击查看公司49、**九鼎****点击查看公司50、****点击查看公司51、星岚海(福****点击查看公司52、****点击查看**公司53、**市****点击查看公司54、信辰至业(福****点击查看公司55、****点击查看**公司、56、****点击查看**公司57、**市****点击查看公司、58、福****点击查看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芹溪村安全设施及照明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余朋乡芹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造价29205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招标 ;

(3)招标范围和内容:1.攀龙寨沿河建设水泥仿木纹栏杆长约100m、不锈钢栏杆长约110m;2.张地新村道路沿线建设波形钢板护栏长约380m;3.更换主村、上秋、**、仁场、攀龙寨等村组的太阳能路灯共计125盏;4.攀龙寨入户道路硬化长约300m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2050 元;投标下浮率为9%,发包价为265766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县域内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点击查看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点击查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点击查看.cn)查询本招标项****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11月3日至2026年11月5日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至****点击查看,逾期视为放弃。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6年11月6日15:00,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点击查看人民政府会议室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代理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站、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年11月6 日至2026年11月1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点击查看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明人社〔2025〕140号文《****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五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点击查看,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站”“小微权力监督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 **县余朋乡 ,邮编: 365300

电话:136****点击查看1787 ,联系人: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地址:**县龙津镇张林队23号,邮编: 365300

电话:189****点击查看0119,联系人: 小林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点击查看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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