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和会议审定,现对我市8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详实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市**大道58号广电大楼 23600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联系电话:机关纪委 文化遗产科 0558—****点击查看505
特此公示。
附件: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4日
2024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传承人姓名 | 批次 | 评估等次 | 所属地区 |
1 | 传统舞蹈 | **花鼓灯 | 陈玉华 | 第五批 | 合格 | **县 |
2 | 传统戏剧 | **梆子戏 | 王永兰 | 第五批 | 优秀 | 市 直 |
3 | 传统美术 | **剪纸 | 程兴红 | 第四批 | 合格 | 市 直 |
4 | 传统美术 | 黄岗柳编 | 王文忠 | 第四批 | 合格 | **县 |
5 | 传统美术 | 杜氏刻铜 | 杜 平 | 第五批 | 合格 | **区 |
6 | 传统技艺 | **彩陶烧制技艺 | 卢群山 | 第一批 | 优秀 | **市 |
7 | 传统技艺 | **彩陶烧制技艺 | 王京胜 | 第一批 | 合格 | **市 |
8 | 民 俗 | 肘阁抬阁 | 刘** | 第三批 | 合格 | **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