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楼宇亮化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宝应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楼宇亮化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4-10-10

招标详情

宝应县公安局
联系人联系人8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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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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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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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县**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楼宇亮化工程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1 15: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县**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楼宇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33万元

采购需求: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建筑业(不得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点击查看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地点:“**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1 15: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0-21 15:00 (**时间)

地点:**县安宜东路588号三楼东会议室(****点击查看)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机关)

单位地址:**县城南**政法园

联系人:成岳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4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县安宜东路588号东三楼

联系人:冷星春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7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星春

电话:0514-****点击查看7725





附件(4)
编制说明-亮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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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C-321023-HCZX-C2024-009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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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楼宇亮化工程-清单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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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宝应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泛光照明施工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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