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点击查看园区南区金旭路**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点击查看 | 通过 | |
2 | (主)****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远****点击查看公司 | 不通过 |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2(3)要求从目录开始双面打印,技术初步评审不通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3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公司,(成****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5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点击查看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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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
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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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市文明路38号****点击查看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