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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25-08-08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疗集团妇幼能力提升灯具、卫浴采购项目(五次)第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灯具: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中标(成交)金额:56980.00 元
综合得分:89.1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点击查看医疗集团妇幼能力提升灯具、卫浴采购项目(五次)第1包 |
采购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生效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邦发、倪润霞、苗从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本项目定额收取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涂**路1757号投资大厦601室,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5100。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胜利中路38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 联系电话:0552-****点击查看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涂**路1757号投资大厦601室
联系方式:张雨、黄莹 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