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纳溪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纳溪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4-10-30

招标详情

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联系人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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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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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质保金更正,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4 09:30:00,更正为:2024-11-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04 09:30:00,更正为:2024-11-15 09:30:00。

一、付款进度安排 原:

“1、全部货物到场后,并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95.00% 3、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完。,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更正为:“1、全部货物到场后,并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二、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原涉及的产品“

6米太阳能灯杆

锂电池

污粪车

整车

”更正为:无。

三、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冠山路20号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5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省**市**毗卢镇幸福街70号

联系方式:131****点击查看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1****点击查看6186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