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寿镇墩留村 2025 年一事一议通组道路扩宽及姬庄组路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杨寿镇墩留村 2025 年一事一议通组道路扩宽及姬庄组路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7-02

招标详情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墩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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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寿镇墩留村 2025 年一事一议通组道路扩宽及姬庄组路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杨寿镇墩留村 2025 年一事一议通组道路扩宽及姬庄组路灯亮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点击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9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杨寿镇墩留村 2025 年一事一议通组道路扩宽及姬庄组路灯亮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0759.38 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30759.38 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杨寿镇墩留村 2025 年一事一议通组道路扩宽及姬庄组路灯亮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日至 2025年7月9日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街道司徒庙路299号通达工贸1号楼5楼)

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点击查看(**市**区**街道司徒庙路299号通达工贸1号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街道司徒庙路299号通达工贸1号楼5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5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街道司徒庙路299号通达工贸1号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纸质正本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7.6本次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街道司徒庙路299号通达工贸1号楼5楼

联 系 人:范工 136****点击查看8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 话:136****点击查看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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