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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NO.2024G47地块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NO.2024G47地块 | ||||||||||||||||||||||||||||||||||||||||||||||||||||||||||||||||||||
标段编号 | LHFJ****点击查看494-03GCGH | 标段名称 | 工程总承包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7月2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Title ****点击查看中心)NO.2024G47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LHFJ****点击查看494-03GC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4G47地块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NO.2024G47地块(项目审批文号:六发改备〔202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出****点击查看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查看,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点击查看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市**区冶山街道街南路以北、枫彩路以东地块 2.2 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项目全部的配套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各阶段性文件报批、各类图审及评审)、桩基、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用户变出线)、消防、暖通设计、人防设计、综合管网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外立面亮化、景观亮化)、住宅公共部位及配套公建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附属工程设计(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线、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杆线、标识标牌及各项铭牌、交通标志标线、围墙、垃圾分类用房、门卫等)、配电房及用户变设计(居配电工程专项设计除外)、海绵城市设计、大门设计、三网设计、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地上、地下)、划线(道路、地坪及车位等)设计、地库机动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缆、桥架、电箱等)设计、竣工图绘制、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清表及平整、试桩、临时设施、土石方(含外运)、桩基、支护、降排水、土建、水电安装(含用户变出线)、消防、人防、暖通、智能化及弱电、电梯、抗震支架、太阳能、装饰装修、海绵城市(含雨水回收系统);室外附属(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线、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杆线、标识标牌及各项铭牌、标志标线、围墙、垃圾分类用房、门卫等);配电房及用户变(含室内外电缆沟、电缆井、进线保护管、设备基础、进出室内及地库的电缆孔洞预留、封堵、不含居配电设备及电缆安装),符合供电部门送电验收标准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轿厢防护、驻地网(信号覆盖)、亮化、地库内机动车充电桩(含电缆、桥架、电箱等)、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地上、地下)、划线(道路、地坪及车位等)、三网合一、燃气、广电、供水(含水泵房)等。(3)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内容中材料及功能性检测(沉降观测除外)、测绘(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规划、管道、竣工测量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以上全部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交付、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及全部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点击查看465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29504.9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9145.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359.6平方米。拟建内容为5栋多层住宅、地下车库、配电房、门卫、3个垃圾收集点等。建筑高度≤24m,建筑物最高7层,单体建筑面积:1#楼2423.26、2#楼3434.34、3#楼3650.59、4#楼4003.93、5#楼5267.97、配电房180、门卫135.3、垃圾分类收集点50。 2.7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 2.8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A)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B)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不适用 (C)注册执业中的特殊选项:本项目不适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12至2025-05。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6)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投标人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8)****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要求,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上传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9)根据《****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11)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12)投标人须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第九章“其他”中给定的《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编制,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点击查看.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24 09:0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两阶段开标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
7.3 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定标方案如下: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具体定标标准如下: (1)、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拟派团队能力: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注:①提供上述团队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05月)中标候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中标候选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点击查看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线下答辩模式。对进入中标候选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到场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通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独立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设备,如有违反以上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答辩、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达到指定地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答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和**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其他媒介:/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点击查看.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点击查看.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点击查看.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点击查看.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点击查看.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点击查看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8960-7-2 (2)**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点击查看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025-****点击查看5877、****点击查看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2568、****点击查看662366 9.5 其他说明:(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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