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镇兴太路、九太路机动车违规行为拍摄项目公开比选公告,****点击查看政府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市**区**镇兴太路、九太路机动车违规行为拍摄项目公开比选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14:00-17:00。截至12月10日17:00,共有3家单位报名及递交了报名资料。
12月10日晚,****点击查看人大办、财政办、**法治办、市政管理所、规划****点击查看小组在纪检监察办的监督和指导下,对通过资格预审的3家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分数排名第一的单位入选为本次服务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综合评分 | 排名(由高到低)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96.6 | 1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80.2 | 2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73.2 | 3 |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四、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截止前投诉或者检举,投诉或检举应当署名。参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点击查看人民政府提出。对答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7日内持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监察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点击查看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点击查看2594
投诉受理部门:**镇纪检监察办
投诉受理电话:020-****点击查看3438
地址:**市**区**镇朝亮南路22号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