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路灯合同能源托管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二次)

红寺堡区路灯合同能源托管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二次)

发布于 2025-05-19

招标详情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人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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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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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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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区路灯合同能源托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4-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现变更为“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信息化厅 ****点击查看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更正日期: 2025-05-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二期)、****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德水街与康济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9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

联系方式:0951-****点击查看246、181****点击查看594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海龙

电话:181****点击查看922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向红

电话:0951-****点击查看246、181****点击查看5946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发布日期: 2025-05-19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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