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花园路、万寿路等部分路段路灯灯头更换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花园路、万寿路等部分路段路灯灯头更换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发包方式: 询价
发包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7日
发包日期: 2025年2月1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区兴叶大道阳光**会1#D座5层
成交金额:98747.44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点击查看花园路、万寿路等部分路段路灯灯头更换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发包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461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点击查看广场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81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点击查看广场,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811/153****点击查看677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发包法》、《****点击查看政府发包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发包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发包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