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2512]鹤洞大桥照明系统提升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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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1 2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鹤洞大桥照明系统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锐丰****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2 ****点击查看公司 不通过 专职安全员未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不符合《资格审查表》“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的要求,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 **弘彩****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4 广****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5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6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7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8 **虹雨****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036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点击查看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0260
联系地址:**市天**二路1号17****点击查看管理处)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附件(2)
1.资格后审结果公示-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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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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