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2025年农村公共建筑安全鉴定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4日 18: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佳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点击查看899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玉龙北路1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点击查看6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福****点击查看广场五栋二梯6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点击查看89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5年农村公共建筑安全鉴定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原招标文件 | 现更正(补充)为 |
1 | 原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 1.1成交供应商须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房屋进行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或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符合要求的鉴定报告(提供壹式肆份,须体现相关结论)。若后续房屋需要进行加固改造,鉴**论将作为房屋使用和加固改造的依据;加固改造设计单位要求补充提供完整检测数据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中。 | 1.1成交供应商须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房屋进行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或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若鉴定目标符合《关于农村公共建筑安全鉴定的技术指引》(闽建质安协检[2025]3号)中的情形鉴定方式可参照该技术指引执行),根据检测结果出具符合要求的鉴定报告(提供壹式肆份,须体现相关结论)。若后续房屋需要进行加固改造,鉴**论将作为房屋使用和加固改造的依据;加固改造设计单位要求补充提供完整检测数据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中。 |
本更正公告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如与谈判文件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4日
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玉龙北路199号
联系方式:0593-****点击查看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福****点击查看广场五栋二梯604室
联系方式:0593-****点击查看8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佳玲
电话:0593-****点击查看899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