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城厢镇东大公路路灯亮化及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城厢镇东大公路路灯亮化及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2-13

招标详情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1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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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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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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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东大公路路灯亮化及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2.9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柳青
项目联系电话 0595-****点击查看9988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县**镇益民街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159****点击查看0376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柳青,联系电话:0595-****点击查看9988

项目概况

**镇东大公路路灯亮化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9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镇东大公路路灯亮化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2.9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镇东大公路路灯亮化及服务采购项目

82套

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参与价格扣除(若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①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5%);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③小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所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享受与本表条款1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办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联合发布《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3日 至 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到****点击查看(**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获取询价文件。获取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获取采购文件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点击查看@qq.com邮箱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获取采购文件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采用邀请的方式,只接受发出邀请函的单位来参加报价,未被邀请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镇益民街118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159****点击查看0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

联系方式:杨柳青,联系电话:0595-****点击查看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

电 话: 0595-****点击查看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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