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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点击查看**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1日
二、变更内容:
1、更正事项:磋商文件、磋商公告
2、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磋商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现变更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2)、原磋商文件、磋商公告中“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01月22日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08日08时40分;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8日08时40分(**时间);”现变更为“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01月22日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13日08时40分;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08时40分(**时间)”。
(3)、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资格审查中小企业资格”删除。
(4)、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磋商报价的评审”
磋商报价的评审(3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响应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
现变更为:
磋商报价的评审(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按20%扣除。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 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20%)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于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1-20%) 3.根据财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所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所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1-20%)。 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3、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答疑文件,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更正日期:2025年01月26日
三、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委员会
监督人:周源
联系电话:0398-****点击查看437、182****点击查看1366
地址:**县****点击查看县政府四楼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杨永恒
电话:0398-****点击查看007、159****点击查看7186
地址:**县**镇产业集聚区洛**路与卢敖北路交叉口北侧6号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苗阳威
电话:0371-****点击查看0850、177****点击查看2652
地址:****点击查看**农贸市场19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