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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实验室抗体药物靶点筛选技术平台设备补充更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2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单位:元) | 备注信息 | ||
豫政采(2)****点击查看0044-1 | ****点击查看实验室抗体药物靶点筛选技术平台设备补充更新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 ****点击查看 | **省**市郑东新区聚源路宏图街、聚源国际西塔49号13层1311号 | 2,276,000.00 | 评审总得分:95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昊辰、朱晓晖、刘广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点击查看发改委原[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缴纳该项成交服务费用
收费金额:29,03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查看招标与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点击查看金明校区曾宪梓一楼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6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
联系人:宋宇、王富祯、李金泽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宇、王富祯、李金泽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