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 安装路灯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 安装路灯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发布于 2024-09-29

招标详情

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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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路灯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点击查看社区2024年安装路灯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社区安装路灯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点击查看社区1组750米村道安装25盏太阳能路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点击查看社区1组;

5.发包单位:****点击查看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和村民自筹;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4.85万元;

8.服务时限: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

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10.付款方式:待项目完工验收结算后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结算价的97%。(其中:扣除3%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一年后不计息退还)。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施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省外企业需出具《**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7:00(节假****点击查看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联系人:安洪霞,电话:138****点击查看4397。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施工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鲜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向上取整至仟元)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点击查看社区安装路灯项目合同》后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点击查看银行**丽春支行;户名:****点击查看;账号:0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0003914;款项来源填写为:****点击查看社区安装路灯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下午5:00。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0月15日9:30时间。

2.评审会地点:****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

社区联系人及电话:安洪霞,138****点击查看4397。

****点击查看办公室电话:****点击查看606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点击查看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彭****点击查看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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