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河下游流域排水防涝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

良庆河下游流域排水防涝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

发布于 2025-04-11

招标详情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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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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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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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下游流域排水防涝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

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澄清:

序号

原招标文件所在章节、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本项目估算价:4596.8646万元

本项目估算价:4510.3975万元

2

第二章 ****点击查看委员会的组建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

总人数为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其中:施工技术2人,市政或绿化工程设计1人);

专家6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经 济:2人

□建筑设计:人

√结构设计:1人

√施工技术:2人

√其他专业:1人

【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

总人数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其中:评审施工标1人,评审设计标1人);

专家5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经 济:2人

□建筑设计:人

√结构设计:1人

√施工技术:1人

√其他专业:1人

【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1.2(2)响应性评审标准

【资信业绩响应性评审】

投标内容、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项目业绩(如有)

删除该评审项

澄清、说明、修正要求

符合评分办法正文第3.1.2(3)要求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

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4.2.1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14.2.1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5

其他澄清说明

/

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人不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但为使招投标人按照统一的计量计价规则编制计价文件,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招标人及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等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在**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发布工程量清单,但此工程量清单不作为投标人投标的统一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新的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含新专用合同条款),请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 11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变更一.pdf 附件:[****点击查看001]**河下游流域排水防涝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GXCF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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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4037001001]良庆河下游流域排水防涝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GX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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