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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经研究决定组织征集“好房子”建设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辖区内具有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等主要特征的居住区和居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存量和改造类项目。
二、案例要求
征集案例应体现以下某一项或者某几项的突出特征,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绿色,满足“健康舒适”要求。住区环境宜居、公共空间全龄**。住宅套型设计布局合理、尺度协调,墙体隔声、室内温度、湿度、空气净度和房间亮度等性能良好。
(二)低碳,满足“节能减碳”要求。积极采用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房屋全生命周期质量好、性能优、能耗小、使用寿命长,更加节水、节电、节气、节能,降低使用成本、减少支出。
(三)智能,满足“智慧便捷”要求。通过现代化技术和数字方式让居家更方便。积极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设置智慧家居系统,通过遥控、感应,对门窗、照明、空调、室厅、厨卫等设备设施实施智能控制;实时监测室内环境变化,根据需要调节温度、湿度、亮度、空气净度等。采用智慧物业和智能化安防系统,实现物业服务智能化管理。
(四)安全,满足“结实耐用”要求。房屋本体安全、结构可靠、抗震防灾,积极选用可更换、耐久性强的部品部件,采用装配式装修,应用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集成吊顶、架空楼面、模块化隔墙、管线分离等成熟适用技术。设施设备安全,水、电、气、热和电梯、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等故障和隐患能够及时报警。使用人安全,通过智能物联、设置智慧杆,及时发现意外损伤情况,加强老人、幼儿等重点人群的安全保护,让居民住得安心和放心。
具体措施可参照《**省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试行)》。
三、申报条件
(一)代表不同人群、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好房子”建设先进水平,能够在“好房子”实践探索创新过程中提供技术参考和经验借鉴,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有利于市场推广。
(二)积极将新一代的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技术、新型建造技术,以及好产品、好材料、好工艺、好设备等应用到房屋建设中,提升房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效率。
(三)充分体现精细化和人性化等建设或改造特点,具有较强创新性、技术特点鲜明、应用效果好。
(四)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实施效果和社会评价效果良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项目不符合国家现行开发建设政策、基本建设程序的;
(二)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维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现行政策,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
(三)项目建设和使用中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引发群体投诉,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可以是项目的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工程建设相关主体。申报单位填写《“好房子”建设案例申报书》、《“好房子”建设案例特色创新做法》(附件1、2),于2025年3月26日之前****点击查看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电话:尚工 ****点击查看502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附件:1.“好房子”建设案例申报书
2.“好房子”建设案例特色创新做法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