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仙寓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大山片区村庄提升工程项目之索道附属设施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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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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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仙寓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大山片区村庄提升工程项目之索道附属设施方案设计合同公告发布时间:2024-11-19 15:53

一、合同编号:HT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2

二、合同名称:**县仙寓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大山片区村庄提升工程项目之索道附属设施方案设计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县仙寓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大山片区村庄提升工程项目之索道附属设施方案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仙寓镇珂田村珂下组

联系方式:183****点击查看5500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 址:**市软件园三期溪**尾路65号501室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38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方案设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及现场调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项目深度和质量均应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化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3、本项目设计期限为30个日历天。4、本项目不集中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踏勘,除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外,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行收集。潜在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踏勘,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任何不了解实际的情况导致设计失误、费用增加、索赔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增加承包费或索赔等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960000.00元

合同金额:96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0日历天、**县境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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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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