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关第五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泾县城关第五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21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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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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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点击查看镇桃花潭西路阳光水岸三期15幢453号

中标金额:115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1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72.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LED教室灯

品牌:尔漫

规格型号:RML-J03

数量:234套

单价:375元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市****点击查看镇、****点击查看镇财富鑫城B栋113-114,联系电话:黄先生139****点击查看3566、刘先生138****点击查看897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3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镇财富鑫城B栋113-114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8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刘工

电话:139****点击查看3566、138****点击查看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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