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汪家镇新桥村村民委员会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发布时间:2025-08-14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区汪家镇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2025年清洁村庄建设项目(按以工代赈方式实施)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点击查看 | 咨询电话: | 151****点击查看3157 |
工期要求(天): | 6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点击查看280.77 | 项目发包价(元): | ****点击查看466.73 |
资金来源: | 市级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8-14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8-17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8-18 15: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所有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专业承包类--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其中保函有效期不低于24个月)。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30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
项目所在地: | **区 | ||
选取地点: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市**区汪家镇新桥村 | ||
项目概况: | 在汪家镇新桥村开展美丽庭院建设152户、边沟清理整治,8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277盏、修建垃圾分类亭7个、采购四分类垃圾桶100个,彩绘制作5处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市政工程贰级建造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项目特殊要求(以工代赈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点击查看**委员会令第 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等9部门《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2020)1675号)、****点击查看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 号)、《关于印发**市**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发改(2021)299号)等文件精神,**区汪家镇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2025年清洁村庄建设项目为以工代赈模式实施项目,合同签订后施工方确认用工需求,劳务人员由业主方优先推荐脱贫户、监测户等;按照《****点击查看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做好推广以工代赈项目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报酬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24号)要求,劳务报酬由区级主管部门通过“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发放劳****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的10%。 二、签订合同: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三、施工安全:1.施工单位需委派项目负责人;2.施工单位需委派专职或兼职施工现场安全员,并确保现场有身份标识。 四、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合格。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五、工程质保期服务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根据工程不同部分和法律法规规定,起算日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农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川人社发〔2021〕24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等文件执行。 七、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2.工程竣工结算以审核价进行结算,经审核并将工程移交相关部门,且承包人无相关违约责任,发包人扣除审核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如有返修,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八、施工点位较为分散,建议施工单位提前踏勘。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3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