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文化艺术中心露天舞台灯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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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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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露天舞台灯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露天舞台灯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繁华大道与**路**东南角一期32-01#1-2层

中标金额: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露天舞台灯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供货范围:采购电脑光束灯10台,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供货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4天内供货并验收合格。

供货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浩(组长)、单晓东、沈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2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化南路27号,联系人:李少明,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668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人民路369号

联系人:张建峰

电话:177****点击查看9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化南路27号

联系人:李少明

电话:156****点击查看6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明

电 话:156****点击查看6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