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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大亚湾****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施工于2025年7月21日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安全文明目标没有明确,请明确。
回复:文件中已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说明,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中无地勘报告,请提供。
回复:本项目投标所需文件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其余资料不再另外提供。
问题3:业务用房无基坑支护图纸,请补充。
回复:基坑支护施工方案由基坑支护施工单位深化。
问题4:三通一平清单工程量不明确,请补充明确。
回复:通水、通电和场地平整清单工程量已经在施工图纸中体现,施工临时便道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量。
问题5:招标文件P1页工程规模中,“绿地率65”表述是否有误
回复:更正为绿地率65%。
问题6: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P89~90,第3.2条工程承包方式调差等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价格调整、12条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4.1.2条工程结算方式条款相冲突,请问以哪个说法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3.2条工程承包方式更正为:
3.2 工程承包方式:中标人为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按其所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图纸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按其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其包干价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包括:
3.2.1 施工期间人工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除外)、材料(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具体指:各标号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透水混凝土)、砂、碎石、石屑、商品砂浆、电线和电缆除外)价格以及机械台班价格(不含人工费)上涨。
3.2.2 施工期间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具体指:各标号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透水混凝土)、砂、碎石、石屑、商品砂浆、电线和电缆价格波动范围在招标人审定预算相应材料价格±5%(含±5%)的范围内。
3.2.3 中标人所报的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用)一般不得调增,但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勘察、设计单位及中标人开工前不能预料到的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措施项目费的变化,经招标人、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认可后可以调整的除外。
3.2.4 措施项目费中可能包括的内容,中标人必须全面考虑,若中标人报价中漏报,该项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中,其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2.5 在合同工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所有为了达到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所需的各种工程措施和费用。
3.2.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风险。
问题7: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6条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条款、质保金等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条款相冲突,请问以哪个说法为准
回复: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为结算审定价的3%;本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确定为24个月。
问题8: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7条工程款结算及拨付方式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价格调整、第14条竣工结算、第15.3.11条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条款相冲突,请问以哪个说法为准
回复:
一、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7条工程款结算及拨付方式更正为:
7.1本工程不计算赶工措施费。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图纸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用)一般不得调增,但勘察、设计单位及承包人开工前不能预料到的地质条件变化及设计补充、设计变更所引起的措施项目费的变化,经发包人、设计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认可后可以调整的除外;但若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删除相应子目或未在相应子目中进行报价或其他漏报的,则认为承包人自行承担此部分费用,不纳入结算调整。
分项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合同形式,该固定单价为承包人在清单报价书中承诺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算。设计补充、清单漏项及设计变更增加(减少)的分项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相应分项工程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7.1.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必须参照《****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7.1.2.中标人报价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若中标人所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超过**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的预算中对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 10%时,按**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确定;其它情况按中标人所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7.1.3中标人报价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中标人有报价的,按中标人所报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但若中标人所报材料单价超过大亚湾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预算的相应材料单价的 5%时,按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预算的材料单价进行调整,其他情况按中标人所报材料单价进行调整。
7.1.4中标人报价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清单包含的材料中标人没有报价的,按大亚湾区、**市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施工同期材料参考价。
7.1.5中标人报价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中标人没有报价,但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7.1.6中标人报价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中标人没有报价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大亚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同期材料没有参考价的,由中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最终以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为准。
7.1.7当中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超出标底单价±15%范围的)时,发包人保留调整单价的权利。不平衡报价经调整后才能作为结算价。如果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投标报价比经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的预算价中相应清单的综合单价超过±15%,均视为严重不平衡报价。对于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在工程结算时变更增加工程单价做如下处理: 1)工程量减少部分的单价取二者较大的;2)工程量增加部分的单价取二者较小的。
7.1.8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中标人所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7.1.9本条中所述的中标人报价是指本工程投标时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
7.2本工程预算中各专业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详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最高投标限价一览表》。
7.2.1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及惠市住建函〔2019〕176号等有关规定,确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括的项目、金额和支付方式等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
7.2.2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7.3各专业工程其他项目费计价有关规定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建筑与装饰工程 | 安装工程 | 市政工程 | 园林绿化工程 | |
1 | 暂列金额 | 详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最高投标限价一览表》 | ||||
2 | 暂估价 | 材料暂估价 | 无 |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详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最高投标限价一览表》 |
备注:(1)本工程其他项目费中暂列金额是用于编制本工程预算时尚未明确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该项报价各投标人不得更改。暂列金额包括的项目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使用。若有发生,则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若未发生,结算时不予以支付。
(2)本工程其他项目费中暂估价是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专业工程的金额,该项报价按招标人以下列出的金额填报,各投标人不得更改。暂估价包括的项目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使用。若有发生,则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若未发生,结算时不予以支付。
(3)本工程其他项目费中计日工是为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费用,该项报价按招标人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进行自主报价。计日工包括的项目若有发生,则按中标人所报综合单价结合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若未发生,结算时不予以支付。
7.4当中标的施工单位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时,招标人保留调整单价的权利。本工程中标价为中标人所报投标价,中标价为合同价,作为工程付款的依据。
7.5本工程以招标人确定的预算审定价作为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具体数额详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最高投标限价一览表》。
本工程中标价为中标人所报各单位工程投标价的总和。
7.6本工程施工期间的人工单价按照造价部门发布的单价为准,本工程施工期间水泥、钢筋、商品砼、中砂、碎石、电缆等信息价波动范围超过**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预算相应材料单价±5%(不含±5%)的范围予以调整,其它物价变化不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7.6.1.本工程施工期间水泥、钢筋、商品砼、中砂、碎石、电缆单价调整方式。
(1)超出+5%部分调整方式:
某材料结算时需调整单价价差=该材料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审定预算中该材料单价×1.05;(材料价按**市信息价(大亚湾区优先采用),**市信息价没有的按照周边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确定,**市及周边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未含的,可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以**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为准)
(2)超出-5%部分调整方式:
某材料结算时需调整单价价差=该材料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审定预算中该材料单价×0.95。
(材料价按**市信息价(大亚湾区优先采用),**市信息价没有的按照周边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确定,**市及周边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未含的,可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以**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为准)。
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指的是大亚湾区(优先采用)、**市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材料信息价格。材料价差调整差额只列税前项目,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各项费用。
(3)某材料每月价格变化导致结算价的调整值=(某材料每月结算时需调整单价(不含税)价差×某材料月总消耗量)×(1+增值税税率)。
(4)某材料价格变化导致最终结算价的调整值=某材料每月价格变化导致结算价的调整值之和
即:A=Am+……An
Am是某材料第m支付期间价格变化导致结算价的调整值;
An是某材料第n支付期间价格变化导致结算价的调整值;
A是某材料价格变化导致最终结算价的调整值。
某材料月总消耗量以监理单位、发包人及相关单位核认的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材料价差调整差额只列税前项目,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各项费用。
7.7本工程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颁布文件的,按最新颁布的文件执行):
7.7.1建筑与装饰工程按清单计价办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粤建市〔2019〕6号、惠市住建函〔2019〕176号、惠市住建函〔2019〕278号文等有关规定。
7.7.2安装工程按清单计价办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粤建市〔2019〕6号、惠市住建函〔2019〕176号、惠市住建函〔2019〕278号等有关规定。
7.7.3市政工程按清单计价办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粤建市〔2019〕6号、惠市住建函〔2019〕176号、惠市住建函〔2019〕278号等有关规定。
7.7.4园林绿化工程按清单计价办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粤建市〔2019〕6号、惠市住建函〔2019〕176号、惠市住建函〔2019〕278号等有关规定。
7.7.5修缮部分按《**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执行。
7.8本工程具体付款方式如下(本条所述“合同价”是指中标价):
(1)工程预付款:该工程施工合同价的10%,其中施工合同价1%的金额作为人工费用预付款一次性拨付至工人工资专户;
(2)工程进度款: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一次,每期进度款中的30%作为工人工资拨入工资专户。当工程款达到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的40%时开始对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50%,直至全部预付款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联合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价的80%;
(3)竣工结算经财政审查核定且完成城建档案备案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
(4)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原专用合同条款第15.3质量保证金更正为: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问题9: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2.1条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工程进度款付款金额达到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40%时......扣完为止。”第12.4.1条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当工程款达到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的40%时......余下3%作为质保金。”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7.8条“(2)工程进度款。”以上三个条款内容相冲突,请问以哪个说法为准
回复: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工程进度款付款金额达到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40%时,开始对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50%,直至全部预付款扣完为止。
问题10: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禁开区
回复:红线范围内不存在禁开区。
问题11:海滨二路至项目地点的现有小道是否可以使用
回复:正在协调中。
问题12:道路用地红线没有明确,未见明确范围
回复:红线内道路以施工图纸为准。
问题13:结构设计说明蒸压加气块强度等级为A5,建筑设计说明蒸压加气块强度等级为A7.5请明确。
回复:蒸压加气块强度等级为A5.0
问题14:图号GS-01结构设计说明9.3.1构造柱纵筋应锚入梁或板内35d,是否笔误9.3.2条同样疑问
回复:无误,按图施工
问题15:业务用房节能、及碳排文件夹里面,****点击查看基地建施图0613_t7_t7打开没有内容,请补充。
回复:该文件为计算模型,不修改计算无需打开
问题16:项目用水、项目用电图为未标注坐标,请明确。
回复:设计预留位置,根据现场情况接至市政接口
问题17:道路及护坡工程:支护格构梁、支护护角、挡墙、截水沟、交通标牌立杆基础等构件的基槽土方和基坑土方工程量是否单独计算如不单独计算包含在各构件综合单价中
回复:以财审预算清单为准。
问题18:道路及护坡工程:图纸无观测场地面做法大样,请补充。
回复:观测场场平后由绿化工程图纸中进行覆绿。
问题19:道路及护坡工程:管道预埋工程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未见列项(预埋管道工程、工作井施工等)
回复:DL-39中预埋管道为本工程实施内容。
问题20:业务用房工程:挡土墙混凝土C35,抗渗等级P8泄水孔未列项、反滤层、沉降缝等未列项。
回复:以财审预算清单为准。
问题21:业务用房工程:结构图纸要求基础下设置褥垫层,未见图纸有相关大样,清单也未列项。
回复:褥垫层为200厚级配良好砂石垫层。
问题22:园建工程:地坪漆是否有厚度要求,图纸做法无约定
回复:完成后总厚度不少于2mm
问题23:基地宣传介绍标识牌(由专业厂家二次深化)、科普宣传长廊、各类小品部品未见列项,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在本次招标范围。
问题24:绿化工程:**石未见列项,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在本次招标范围。
问题25:业务用房工程:建筑构造统一做法表(一)中外1:涂料墙面做法的“9. 20厚DP M15(或WP M15)水泥砂浆找平抹面(分两次抹灰)”未见列项,请确认是否漏项
回复:以财审预算清单为准。
问题26:业务用房工程:建筑构造统一做法表(一)中外1:涂料墙面采用的是“1. 喷或滚刷防霉涂料**2. 防霉防潮外墙腻子**”,但JS-09~12立面图要求采用“浅米色木纹仿**混凝土”的外1 ,因二者市场价格差异较大,请明确外1面层是采用普通防霉涂料还是采用有“浅米色木纹仿**混凝土”效果的质感涂料
回复:选用浅米色木纹仿**混凝土。
问题27:业务用房工程:JS-24~25门窗详图二、三的MC1929、MC2229、MC2429、MC2729、MC5829、MC01-1、MC16329、MC04、MC06、MC11754、MC11对应的铝合金玻璃门是否需要设置地弹簧和带锁门拉手如是请补充相应参数要求、选型以及清单
回复:甲方根据需求确定。
问题28:业务用房工程:请明确第50项清单“铝合金玻璃门”包含了哪些五金
回复:以财审预算清单为准。
问题29:消防水池工程:JS-21****点击查看一中T22消防水池2-2剖面图的水池池顶做法“聚丙烯沥水储水板(面加无纺布一道)、C20细石砼找坡,内配C6双向钢筋、干铺聚酯纤维无纺布一层、4.0mm厚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耐根穿刺)、2.0厚BCW-408高强水性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刷基层处理剂一遍、20厚DP M15砂浆找平”均未见列项,请确认是否漏项
回复:以财审预算清单为准。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具体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本公告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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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